一、深圳注册外资公司优惠政策:
1、国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假如所设的外资公司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免税请求。免税符合条件的一定是境外方是从事生产型的公司。最大优势是享受高额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即外资公司缴纳税收后,再把一部分税收返还给外资企业。
2、外资公司注册所享受的优惠政策体现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多,主要优惠方式有:
免税、减半征收、适用低税率、退税、抵免所得税等。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深圳对外资公司的税务优惠政策同样包含以下内容:
1、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项目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
2、为进一步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2018年,我国将上述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和领域;同时,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将鼓励间接投资与直接投资相结合。
3、对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努力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税务总局积极与其他国家主管税务部门开展相互协商,共同解决跨境纳税争议,有效降低纳税遵从成本和双重征税风险。
三、注册外资公司优势:
1、独立操控,容易管理,操作上、管理上、在未来的发展上都具有更高效率;
2、享受三减两免优惠政策;
3、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办事处一样有诸多限制;
4、向用户开人民币发票,并以人民币作为收入;
5、用人民币利润转化成美元向境外母公司汇付;
6、直接在中国雇佣员工;
7、保护知识产权,专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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