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外资公司条件
1.外资公司需要一名法人代表,是不是股东都可以,如果是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中国人。
2.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实际出资。
3.外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
4.外资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是商用的办公地址。
5.公司章程里要明确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和出资比例等内容。
6.外资公司审批时,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7.中外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必须是中国公司。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金
很多人关心最低注册资金的问题。政府的官方说法是:注册资金需要和项目投资规模吻合。虽然《公司法》里3万RMB的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也同样适用于上海外商独资企业,但在实际操作中,鲜有客户能低于8万美金注册深圳外商独资企业成功的。根据我们多年的实际经验和最新政策,“最低注册资金”是一个和投资项目本身、不同区的商务委、我们的沟通等多方博弈的结果。我们建议注册资金最好不要低于15万美金(约合100万RMB)。但是自2014年3份开始,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即在认缴期限内到位即可,无强制首轮20%出资。认缴期限一般可以是公司营业期限,外资营业期限一般为20年。注册资金也不是越低越好,和投资总额还有一个比例关系,里面的问题还很多。深刻理解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注册资金问题”,对您的投资非常重要。
深圳外资公司新注册规定
10月2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从试点条件、运作、管理等方面,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进入深圳开展股权投资作出了规定。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试点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或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必须注册在深圳,且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
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推动深圳金融业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促进和引导本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规范有序发展,金融局起草了《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外界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申请试点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或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须注册在深圳。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25%以上,其余部分应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缴足。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不低于6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
从发起主体来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以由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形式发起设立,外国投资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在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净资产)规模不低于1亿美元等值货币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亿美元等值货币;(二)持有所在国家(地区)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牌照。中国投资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公募基金管理等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持牌金融机构或由其控股50%以上的一级子公司;(二)在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净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近三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18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企业;(三)央企或央企控股企业、央企实际控制企业;(四)深圳市属国企或市属国企控股企业、市属国企实际控制企业。
深圳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提交资料(工商受理时提交)
1、《外资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资格证明》
4、《登记注册代理机构专用委托书》(正规代理机构专用)
5、《住所证明》及产权、出租证明
6、《补充信息登记表》
7、《法律文书送达授权委托书》
8、工商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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